私立台南仁愛之家—業務聲明
(一)有關人事結構事宜:
1.董事會部分:董事係依捐助章程規定遴聘,原則上
以專業、地域、功能性為主,非外傳世襲,每屆均
有多位專家學者及社會賢達等新血注入。董事遴聘
並非由常務董事決定,而是須經董事會議通過,並
函報內政部同意核備定案。
2.人事聘任部分:完全依實際業務需求,及員工任用
準則,不論任用親族或外人,都以公平、正義的人
事制度,以專業化、年輕化、功能化為主要考量,
並無違背法令規範。
(二)本家財產問題:
1.本家財產乃繼承原台南慈惠院原台南愛護會及前稱
台灣省私立台南救濟院之財產,與本家先賢出錢出
力捐獻而來,媒體所稱九成接受日產,不符事實真
相。
2.本家財產,永久不得劃分,除為本家依規定支付外
不得移作他用。不動產之處分,除依法定程序辦理
外並應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否則不得為物權之轉移
或設定。
(三)對社會福利救助事業之「支出」,是本家創辦之宗
旨及對社會之責任,本家財務健全,並無舉債借款
,何來虧損!
1.民國34年戰後經濟蕭條,社會貧瘠,醫療資源缺乏
,罹患疾病者眾,本家先賢即捐地、出資、創辦
私立台南救濟院(即成功診所),對弱勢、貧困
人士以免費、輕費,推行醫療,生活救助,縣、市
受惠民眾,達數百萬人次。百年來只有一個信念,
「出錢出力」、「濟弱扶貧」,是無私的付出,是
使命、是責任。
85年開辦社區「免費日間托老」業務,服務65歲以
上,身心健全的老人,基於回饋社會理念,完全
不收費用,悉數由本家編列預算挹注,使銀髮族有
快樂的晚年生活。 前總統李登輝先生曾蒞臨參觀,
給予高度嘉勉。
2.新都所(原名愛護寮)至今仍有多位收容達40年之
遊民、乞丐,由本家全額免費養護,現所民100多
名,政府委託養護老人費用,仍為不足,並非本家
接受政府之補助款。
3. 「附設精神療養院」民國43年著手規畫興建,當
時因民生物質匱乏,經濟負擔嚴重,精神病患日增
,本家基於社會需求,於48年設立,營運後,病床
供不應求,除解決當時諸多社會問題,也為病患家
庭減輕負擔與麻煩,今日的200多位患者。本家依然
以付出愛心、關懷照顧。
4.民國56年政府基於社會需求,要求本家設立「慢性
精神病養護所」,本家不計龐大的經費付出,依然
受命,現有養護身心障礙者500多名,約有20%的所
民由本家免費照顧多達2~30年,50%的住民雖有政
府委託養護,但仍不敷支付照顧費用,幾十年來配
合政府社福政策養護弱勢身障人士,如果本家當年
,不顧社會責任,未設立「慢護所」,今日造成社
會及家庭傷害,無法言喻。如再受評論,豈有公理。
5.育幼所照顧的院童,從3歲至18歲,75%的院童全部
由本家照顧,食、衣、住、行、育樂、教育費等,
95年評鑑會評鑑委員表示,仁家「董事會真好真有
愛心…。」年年如此龐大的支出,都照樣付出。看
著幾十年來,從育幼所走出去成家立業及在所內之
孩童,他們感恩的眼光,我們的付出是值得的!
6.敬老所早期是為安養地方低收入戶與貧困家庭老人
而設,完全免費收容。近年來經政府委託照顧,接
受自費安養,採平價收費,免繳保證金減輕負擔,
嘉惠老人,經費不足部分由本家補貼,功能不可磨
滅。
7.康寧園為老人休閒、育樂、安養之服務,尤其長青
學苑對社會教化,有特殊貢獻,已獲地方肯定。豈
可用「虧損」來否決本家之理想乎!馬總統親臨指
導並嘉勉,我們會以服務人群為榮。
8.本家各院所各以社會福利救濟之目的,接受政府委
託養護所民、院民,辦理各項業務費用,非補助款
,均不敷實際支出,全由本家負擔,回饋社會。近
六年來,實行開源節流,顯見餘絀,整體收支平衡
。對社會福利救助事業之「支出」,是先賢創辦本
家之宗旨及對社會之責任,本家一切收支均依法令
規定辦理。
(四)至於不實的指控,惡意的破壞、社會自有公論!
我們身為社福工作者秉承「用愛心關懷社會、以奉
獻服務人群」的信念,默默地付出,真誠地奉獻,
遵循政府政策,永續歷史使命,作我們該做的事,
但願!真理、公義與我們同在!